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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2019-2020学年住宿费退付有关事宜告知书
    发布时间:2020-08-20 浏览量:

    全体同学:

   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》(冀财非税〔2020〕11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19-2020学年住宿费退付有关事宜告知如下。

    一、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退付方式

    (一)2020届本科毕业生

    退付2019-2020学年住宿费50%费用。(已退付)

    (二)2020届专科毕业生

    因未收取2019-2020学年住宿费,不涉及退付问题。

    (其中:助学贷款毕业生,如贷款中包含住宿费,则住宿费全额退付)

    二、在校生住宿费退付方式

    按照文件精神,我院在校生退费采用冲抵方式退付。

    即在校生缴纳2020-2021学年住宿费时,直接减免50%住宿费,用于抵扣应退费用。

    (上述规定仅限于疫情防控期间)

    2020年8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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